11月8日,2015年河南省知识产权法律实务培训班在郑州举办开班仪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河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史小红在开班仪式上讲话,省高院政治部副主任齐守文在开班仪式上致辞。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河南)基地常务副主任王锋,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副院长彭晓东出席,省高院民三庭庭长司晓森主持。
齐守文副主任介绍,2013年以来河南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逐年翻番,知识产权审判的公信力、影响力不断提升。2012年,省高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5家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单位之一。郑州中院一审、省高院二审的宗某等28人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3年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八大典型案例”,“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河南某酒业公司诉汝阳某酒泉酒业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多次对河南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正面报道,树立了河南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史小红副院长在开班仪式上讲话,河南省知识产权工作在河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快速发展。2014年全省专利申请量达到62434件,年专利授权量达到33366件;全省商标有效注册量累计达到218631件,2015年预计要达到25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试验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等一批重大项目先后落户河南,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今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为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决心和信心,全省法院一是要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综合运用多种保护手段,增强保护合力。二是要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进惩罚性赔偿机制,适当降低举证门槛,减少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发布具有典型意义的维权案例,引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三是要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等多种平台,加强知识产权实务部门与理论研究部门的交流、合作,不断提高河南的知识产权理论研究水平,使河南的知识产权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齐头并进、交相辉映。
本次培训由省高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河南)基地联合举办。参加培训的学员来自河南各级司法部门、行政部门、高校、理论研究部门、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部分知名企业。培训班特别邀请了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博士生导师吴汉东教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博士生导师刘春田教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博士生导师李顺德教授,以及最高法院王艳芳审判长、丁文严法官,省高院民三庭庭长司晓森授课,内容围绕中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审判实务、著作权民事纠纷审判实务等专题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