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矛盾出手伤人 真心悔过从轻处罚
作者: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郝杰 发布时间:2010-05-20 08:58:27
近日,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贾某故意伤害案,判处贾某拘役二个月。
2010年2月26日16时许,贾某在柳园口乡大马圈村自家门前,因琐事与被害人朱某发生矛盾引起厮打在厮打中,被告人贾某猛击被害人朱文礼胸部,致其左侧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贾某与被害人朱某系同村近门亲戚,本应和睦相处,因遇事不冷静,导致犯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贾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贾某表示认罪,其家属足额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陆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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