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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司改趋势 法院领导亲自办案

  发布时间:2015-09-29 17:06:34



    “砰!”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后,9月28日在龙亭区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刑事案件,担任审判长的为龙亭区法院常务副院长郑永强。

  庭前,合议庭充分准备,认真研究分析案情,作为审判长的郑永强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并指导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中,郑永强副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在和合议庭法官的配合下,整个庭审依法推进,举证、质证、认证环环相扣,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合议庭成员举止端庄大方,用语文明规范,整个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给案件当事人及到庭旁听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强调“办案是第一要务”,并要求疑难复杂案件可以由法院院长带头审理。为此,龙亭区法院力推“院长、庭长开庭”。 院长董风艳认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其中一项重要的措施就是进一步落实院长、庭长办案制度常态化,要求院长、庭长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头开庭、带头办案,通过落实该制度,一方面能对全院法官起到指导示范作用,通过旁听庭审,提高他们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通过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亲身倾听群众心声,更好的为群众解决诉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民司法。

责任编辑:龙亭法院-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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