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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亭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0-05-04 17:00:42


    5月4日我院又一次迎来“公众开放日”,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探索加强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增强人民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全省三级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敞开大门迎接社会各界群众参观。每年的5月4日、6月1日、8月1日、9月9日和12月29日为全省三级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的统一时间,重要节日、重大和社会关注案件的开庭和执行,以及根据人民法院的工作需要,可临时增加开放时间。根据部队、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特色需求,经申请或邀请,也可以临时增加开放时间,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部队、机关、团体、学校、新闻媒体单位、社区、企事业单位组织的人员都可以申请参观。

    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是打开各级人民法院大门,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密切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新举措;是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司法审判,增进对法院工作理解与支持的新途径;是推行审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新平台;是宣传、普及法律常识的新课堂,有助于树立人民法院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有助于及时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责任编辑:陆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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