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龙亭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该院立案登记制改革、电子卷宗、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有关情况。东方今报、河南青年报、河南经济报、开封日报、开封电视台、开封广播电台的记者、开封中院政治部宣传人员应邀参加了会议。发布会由我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郑永强作新闻发言,与我院分管立案的副院长孙照君、立案庭庭长王素彩一道介绍了此次相关工作的具体举措。
会上,郑永强介绍,《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龙亭区法院自2014年12月23日实行该项制度后,立案部门和人民法庭对当事人提起的民事、行政及刑事自诉案件,只对起诉状是否符合规定、案件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该院管辖两项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体审查,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立案难”的问题。
关于电子卷宗工作,介绍了我院在全市法院中率先实行了电子卷宗,从立案阶段就开始同步即时扫描录入,方便当事人、律师阅卷,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拓宽了司法公开渠道,提高了档案利用效率。
最后,介绍了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的案件范围、哪些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关于小额诉讼案件的标的限额问题、关于小额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问题、关于小额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与一般的简易程序有什么区别、关于适用小额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针对群众关心的小额诉讼一审终审问题,当事人可否提出异议,如有异议,法院如何处理等问题均作了阐述。
在提问环节中,各媒体记者就法院审理小额诉讼民事案件的相关问题、虚假诉讼等问题进行了发问,郑永强和孙照君一一作出了回答。各与会记者对法院召开此次发布会感到十分满意,并在会后咨询了相关法律问题。
最后,我院法院新闻发言人郑永强表示,今后将延续这一作法,逐步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法院改革制度、创新举措和老百姓关心的重大案件等,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司法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