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调解年活动及十件实事承诺的规定,切实开展好“法官五进”活动,开封市龙亭区法院于5月27日召开动员会,在民一庭、民二庭、北郊法庭三个内部机构中开展民事案件百日调解及巡回审判竞赛活动。
本次活动即日起至8月15日止,共四个收结案件统计月,计时一百二十余天。百日调解竞赛活动以个人为单位,最终成绩由法官个人结案总数、个人调解结案数两部分组成,每结一案得一分,如以调解方式结案,另加1.5分,如以撤诉和和解方式结案的,另加1分,分数最高且调撤率不低于80%的前三人获得优胜。巡回审判竞赛活动以庭室为单位,巡回调解、巡回开庭、巡回宣判一案1分,分数最高且巡回审判率不低于50%的一个庭室获得优胜。为确保竞赛活动取得实效,该院成立了活动评比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实际操作,每月通报一次活动开展情况,并进行相应的奖惩。活动成绩作为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我院强调:一是要对此项活动高度重视,各参赛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二是要客观分析本部门的工作形势。特别是要针对调解率、巡回审判率不高的实际情况,充分挖掘工作潜力,积极创新工作方法,研究和探索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根据活动任务目标,分解落实,责任到人。三是要注重办案质量。在活动中严格规范审判行为,依法公正办案,克服为追求办案数量二忽视办案质量、为追求调解数量而未被自愿非法原则的现象。四是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竞赛活动和其他工作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