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7日我院开庭审理了李花(化名)故意伤害一案、王小光(化名)故意伤害一案及张小云(化名)合同诈骗、诈骗一案,九名人民陪审团成员受邀参加了庭审。
庭审后,人民陪审团成员认真讨论,发表了综合意见。合议庭结合具体案情,在充分听取人民陪审团的意见的基础上,当庭宣判了其中两个案件。
庭审结束后,此案审判长韩守华说,来自社会各界的九名人民群众组成人民陪审团参加了庭审,并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定罪量刑、审判程序全面评述,使法官能够听取人民群众的声音,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让民意在法院的审判过程中得到了充分广泛的表达,此次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案人民陪审团成员李洋说,自己作为一名陪审团成员,能把自己的法律业务知识和人民群众的呼声意愿带到法庭,供法庭在审判过程中予以考虑和借鉴,我感到很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