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龙亭区法院采取五项措施贯彻落实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0-03-05 16:35:19


    3月1日,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龙亭区法院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深入学习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张立勇院长重要讲话精神,并就如何在我院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成立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门领导小组。会后,我院及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赵洪为组长,郑永强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主要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各业务庭齐抓共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逐案排查梳理,及时摸清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底数。案件只要涉及农民工工资就应列入活动范围。对立案、审理、执行环节的案件要摸清底数,分别建立台帐,列明案件名称、涉案人数等信息,及时报送活动办公室。

    三是开辟绿色诉讼通道,优先从快立案、审理,依法及时保护农民工权益。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在立案、审理等环节优先从快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调解贯彻诉讼始终。

    四是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对已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执行局要优先安排人力、物力、财力,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依法尽快执结,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活动实效。我院把此项活动的开展纳入绩效考核,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活动中弄虚作假、隐情瞒报的要严肃查处;对因工作失误、措施不力引发矛盾激化、群众上访等问题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定期对此类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通报、排名,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效果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不定期对有关当事人进行回访,推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的健康开展。

责任编辑:陆麟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13686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