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亭区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微信手段,成功执结了一个案件。
2014年4月14日龙亭区法院对原告铁某诉被告郑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郑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铁某货款60万元及利息。但是郑某在履行期限内未向铁某还款,因此铁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2014年6月4日当事人申请执行后,龙亭区法院执行干警李领海接到案件,于2014年6月9日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郑某,并于 6月13日在法院院对郑某进行了调查询问。郑某表示目前确无还款能力,要求在中院的另一案件结束,款项到位后,立刻还清欠款。之后李法官却再也拨不通郑某的电话。在执行过程中,李法官查明郑某名下并无房产,车辆已被鼓楼法院查封,银行也无存款。被执行人郑某仍未出现,无法取得联系,又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直拖着无法进行,李法官心急如焚,到底该怎么与郑某取得联系?李法官想尽了各种办法,最后,他通过郑某的手机号码找到了郑某的微信号,并添加其为“朋友”,郑某很快就“接受”了。至此,终于通过微信重新与郑某取得联系。李法官在微信中与郑某沟通、交流,并了解到郑某与其丈夫已于2013年离婚,而她的女儿得了脑炎,目前正在北京治疗,实在无能力偿还欠款,并且说明之前案件中院裁定驳回诉讼请求,已让律师上诉到省高院了。李法官向郑某表示理解,但说明需要确定时间让郑某与铁某双方面谈,并且李法官也可向二人说明双方近况及案情,尽量促成和解。因申请人铁某人在许昌,为方便联系,李法官也添加了铁某的微信。双方当事人分隔两地,又各自忙于其事,根本无法确定共同时间来法院面谈调解。在之后的几个月中,无论是在上班时间,还是下班回家,只要有闲暇时间,李法官都通过微信劝说开解郑某,也与铁某微信“互动”,向其说明郑某的现状,调解铁某与郑某之间的矛盾。在李法官的努力调解之下,郑某表示可以在一个月内先向铁某支付十万元。对于郑某暂时无法履行的现状,铁某表示谅解,可以延迟还款期限,因其家人也生病住院,所以非常理解郑某的感受。双方因至亲相似的遭遇,也更加容易理解对方,使得这件原本强硬冰冷的执行案件也变得温情起来。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并于2014年12月4日至法院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据李法官透露,其在于郑某、铁某“微信调解”期间,来回信息高达1800多条。也就是这1800多条微信信息,促成了这一次执行案件的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