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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子盗窃姑妈 一念之差触刑法

  发布时间:2009-12-23 10:52:40


    身上没钱回老家,一念之差偷起姑妈家,2009年12月16日,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这起亲戚之间的盗窃案。被告人付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付某,小学辍学,无业,住山东省曹县朱洪庙乡袁庄村。

    2009年8月29日晚上,被告人付某从商丘来到开封,约了两个朋友在一家浴池过了一夜。第二天早上,付某告别朋友准备回山东老家。当他来到开封火车站,念及自己身上已没有多少钱,就想到自己住在开封龙亭区里城大院的远房姑妈家,看看能否弄到些钱。

    8月30日上午8时许,付某来到姑妈家。由于被告人付某曾经在姑妈家开的羊肉汤铺帮过忙,知道这个时间姑妈家一般没有人在家。他见家里果然没人,就从窗户跳入屋内,直接进入卧室,在大衣柜上面的皮箱里找到现金10000元。拿到钱后又从窗户跳出来,拉上窗户离开了开封。付某的姑妈在下午3点左右发现钱不见了,遂报了案。

    事发后赃款已全部追回并退还给被害人。现被告人付某已经取得了姑妈的谅解,并请求对其从轻处理。

    本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了盗窃罪。由于被告人付某认罪态度较好,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事实,被告人犯罪的性质和情节,故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陆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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