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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亭区法院为16名民工追回拖欠工资3.2万元

  发布时间:2014-10-21 15:23:52





    2014年10月16日上午,6名农民工代表专程来到法院,送上“尽职尽责,为民解忧”的锦旗,以感谢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长栗庆平为他们讨回被拖欠一年四个月的工资3.2万元。

  2013年6月,王某某等17人在被执行人裴某某承包的工地上干活。工程完工后,被执行人裴某某分别向王某某等十七人支付部分工资款后,于2013年8月2日向王某某等17人共同出具一份欠条。申请人多次向裴某某催要被拖欠的工资,裴某某以无钱支付为由,拒不给付。双方成诉。我院于2014年1月17日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裴某某于2014年7月15日前将欠款还清。

    调解生效后,裴某某未如期履行,17名农民工于7月25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后,我院院长高度重视,批示依法快速办理,案件由执行局长栗庆平亲自办理,前后三次前往裴某某家中了解情况,均找不到人。查询了13家银行,他均无开户。最后了解到他在两个工地上还有工程,栗局长立即带人前去了解情况,查到裴某某在2014年上半年分两次已领走了工程款20多万元,这使得裴某某无钱支付民工工资的谎言不攻自破。之后栗局长再次前往裴某某住处,通过对其家属讲政策、讲法律、摆证据,最终找到裴某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时裴某某支付了全部案件款。至此,这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龙亭法院 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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