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龙亭法院积极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活动

  发布时间:2014-08-01 17:48:58


    近日,按照《关于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我院积极开展“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我院高度重视创建活动开展,专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并下发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活动目标、创建标准和工作要求等,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活动是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重要载体,也是树立审判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

    二是落实创建标准,做到人民满意。积极发动广大干部,严格落实“人民满意示范单位”5项标准(忠于宪法、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勇于进取,牢记宗旨、勤政为民,领导有力、团结奋进,清正廉洁、作风优良)、“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4项标准(立场坚定、注重学习,业务精通、服务优良,敬业爱岗、乐于奉献,遵章守纪、清正廉洁)和我局改进工作作风6项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切切实实做到令人民群众满意。

    三是突出活动重点,注重创建实效。结合我局实际,把创建活动与“为民、务实、清廉”教育结合起来,与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健全机关工作管理机制结合起来。通过创建活动,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抓出实实在在的效果,使活动成果惠及于民,取信于民。  四是加强督查,认真总结。切实关注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情况汇报会、督促检查等方式,了解掌握活动进展,发现薄弱环节并及时改进。

责任编辑:龙亭法院-陈磊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0641684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