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全院公务员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当好社会稳定的“守护者”,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近日,龙亭区法院坚持“四个原则”、 落实“四项措施”,积极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活动。
坚持“四个原则”,把握主题主线。“四个原则”即一是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人民群众满意程度检验创建工作成效。二是统筹结合的原则。把创建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相结合、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与群众的呼声相结合,保持创建工作的持久活力和旺盛生命力。三是公众参与的原则。通过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方式,采取召开工作推进会、领导点评会等推进创建工作。四是勇于创新的原则。把创新贯穿创建工作的全过程,积极探索服务群众的新方法、新途径,建立新机制,取得新成果,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落实“四项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四项措施”即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增强为民服务意识。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要求及创建工作方案,加深对活动内容和主题的理解,准确把握人民满意公务员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进一步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升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推动发展的工作能力。二是落实创建标准,做到人民满意。严格落实“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5项标准(忠于宪法、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勇于进取;牢记宗旨、勤政为民;领导有力、团结奋进;清正廉洁、作风优良),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切切实实做到令人民群众满意。三是认真履职尽责,强化服务意识。坚持监督体现服务、制约体现促进的审计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进作风,用思想引领服务、用行动体现服务,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四是广泛宣传发动,选树先进典型。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让全局公务员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让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了解创建内容,亲身感受到审计机关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同时,积极发现、培养、树立、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