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2日龙亭区人民法院推荐该院干警陈姝亭为我单位“焦裕禄式好干部候选人”上报区委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陈姝亭同志,女,汉族,1982年出生,2006年9月经河南省法院系统统一招录考试被录用至龙亭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龙亭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该同志到法院工作以来,先后从事执行及民事审判工作。
在法院工作的几年来,陈姝亭同志能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司法为民的宗旨,忠诚履行审判职责,在审判岗位上兢兢业业,不辞辛苦,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切实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龙亭区的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民事案件审判中该同志始终坚持“调解为主,判决为辅,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司法理念,所审理的500多起案件中近八成是调解或自动撤诉。从而在化解社会矛盾,减少上访隐患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陈姝亭同志2010年被评为“龙亭区新长征突击手”;2011年被该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12年被该院评为“廉洁干警”、被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13年荣获“市百名优秀政法干警”荣誉称号、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