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 字
作者:龙亭区法院副院长 郑永强 发布时间:2009-08-30 17:24:26
秉烛夜练苦,焚膏继日晷。
应知凿壁难,方得字如飞。
(注)一九八六年十月十四,即兴挥毫,草成小诗一首。
置笔之余诗兴未尽,遂又一律无题:
豪情勃发挥笔椽,诗意方浓酒兴酣。
长思太白何未醒,旷世一仙可堪叹。
责任编辑:陆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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