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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卫士,让爱与公平正义传递

——记龙亭法院审理执行一起外地人合同欠款案

  发布时间:2014-01-13 15:54:38


  2014年1月9日上午,无锡市市民张先生高兴地合不拢嘴。他一手拿着一面大红的锦旗,一手拿着一封表扬信,迈着流星大步走到龙亭法院楼下。他将锦旗和表扬信递给法院年轻干警李领海,并竖着拇指不停的夸赞道:“贵院法院队伍是一只非常优秀、过硬的队伍!”他激动的指着锦旗上的金色大字“法律卫士”:“你们是法律真正的卫士!谢谢龙亭法院!谢谢龙亭法官!”此前,张先生的女儿兼委托人张女士申请强制执行的四个案件,共十六万七千多元执行款执行完毕。

  张女士家住无锡市,在开封市拥有两套商业用房。2010年他与某公司签订托管协议,约定将这两套商业用房委托给公司管理。托管期限自2010年4月至2015年2月,托管租金分别为每季度14940元和38467元,支付方式为从2013年1月1日起计租。可是公司并没有按照约定向张女士支付租金。后双方就租金问题协商未果。张女士即向龙亭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所欠两套商房三个季度的租金和滞纳金。

    刚开始张女士有些顾虑,法院会不会因为自己是“外地人”推诿和扯皮?判决和执行会不会倾向“本地人”的被告?但随着立案、审理、判决、执行,她原来的忧虑全部消除。“我深深的感受到贵院各庭法官秉公执法、依法审理、判决、执行的过硬作风和业务能力!”她在表扬信上这样写道。

  张女士说:“审理案件的法官们处处为我考虑,在执行法规规定和时间许可的前提下,尽可能在时间上给予方便,并通过电话不厌其烦的与我联系,询问情况和解释。”看似冰冷的法律却用温暖人心的态度让当事人感到了温情。经过法院审理,法院先后判决公司十日内支付欠张女士的租金29880元、76934元、14940元、38467元和延迟利息。眼看过了支付日期,可公司仍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于是张女士向龙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的年轻干警李领海接到执行案子后,主动向张女士解释执行规定。为了帮张女士要到欠款,他到被告办公处跑了十几次。但被告总是躲着不见,李领海常常站在过道走廊里等被告。寒冷的冬日,他跺着脚搓着手,一等就是一个多小时。有时能见到公司的主任,可主任的态度十分恶劣,拒不配合执行。执行人的不配合使案件变得棘手了起来。经过合议庭评议,执行法官决定依照相关法律,查询、冻结、划拨被告的银行存款160221元及延迟利息。

  可查询该公司的银行账户之后,李领海却傻了眼。该公司的银行账户居然里没有钱!这无疑使案件雪上加霜,于是案件陷入了黑暗期。

  在一次朋友聚会上,李领海偶然听说几个朋友租了那家公司管理的商房。他眼前一亮,计上心头。既然公司账户上没有钱,何不将朋友将要交给那家公司的房租扣留,用于追回张女士的欠款?想到这里,他立即向领导汇报情况。之后他又向朋友解释了前因后果,最后依照法律程序向几位朋友下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就这样在与公司的斗智斗勇中,李领海最终取得了胜利,将16万多元的执行款执行到位。

  张女士一家人对法院工作赞不绝口。为表心意,她拿出5000元钱,用于救助困难、患病法官和干警,将法院干警对她的温暖和情谊传递了下去。真是公平正义在人心,人间处处有真情。

责任编辑:王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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