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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损害赔偿难要 法院能动司法温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3-04-19 15:07:47


图1为谷凤琴送锦旗以表感激

 

图2为执行法官将最后一笔赔偿款交与谷凤琴

 

图3为谷凤琴与我院执行局局长握手感谢

 

    昨天上午,在一阵锣鼓和鞭炮声中十余名村民将五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至龙亭区人民法院,来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

    手拿感谢信的那名女子名叫谷凤琴,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当事人、申请执行人。谷凤琴是南郊乡小崔庄的村民,早年离异,独自供养着两个已上大学的孩子。她原本在一建筑公司承保的工地上做勤杂工,不料2008年3月5日在工地摔伤,造成腰椎1压碎性骨折。她向该建筑公司索赔5000元的医疗费及住院期间的误工费,但该公司以她不是公司职工为由拒绝赔偿。无奈谷凤琴向市劳动仲裁院申请仲裁。市仲裁院裁决由该建筑公司向谷凤琴支付工伤待遇各项费用8万余元。建筑公司不服,诉至本院。

    经龙亭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谷凤琴确在该公司承包工地的施工过程中受伤,经工伤认定程序,谷凤琴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七级。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判决建筑公司赔付谷凤琴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共计8万余元。

    虽然赢得了官司,却始终没能拿到赔偿款。建筑公司不服判决,始终不愿支付赔偿款。该公司为逃避责任,还更改公司名称及办公地点。让急于拿到钱来维持一家开销的单亲母亲谷凤琴陷入了绝望的境地。无奈之下,她只能拿着判决书到龙亭区人民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已经是2010年的年底了。考虑到谷凤琴家庭确实困难,该院执行局局长栗庆平亲自前去探望,并到谷凤琴家中了解情况。为了早日帮助她要回赔偿款,帮助她们渡过难关,经过多方调查走访,该院执行局干警在年关时了解到该公司并未注销,并找到了该公司的具体办公地点。负责该案件的执行法官赵新敏多次找到建筑公司负责人协商,对方态度始终强硬,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和法律的尊严,主管院长孙照君多次召开会议要求执行局尽快办结此案。执行局通过启动联动机制等措施:查询该建筑公司多家银行账户,并对其进行冻结;前往市工商局查询该公司注册登记信息;又去住建局调查该公司的投标、中标情况。在该院大力度的执行下,慑于法律威严,该公司与谷凤琴达成协议同意分批给付案件赔偿款。到今天为止,所有款项均已陆续交到谷凤琴手中。该案件执行完毕。

    当谷凤琴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最后一笔执行款时,她不停地在道谢,从她的眼神中看到了感激还有信任。我院在该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中始终把公正高效、亲民便民作为准则。想民之所想、满民之所需,切实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为龙亭法院谱写了人文司法、温暖民心的精彩篇章。

责任编辑:王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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