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裁判文书制作,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和司法公信力。我院开展了“优秀裁判文书评查”活动。按照我院制定的实施方案的规定,优秀裁判文书的评查由承办人所在的庭室自行推荐,院评查办牵头组成评查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查。院审判业务庭室及承办人共推荐优秀法律文书14份,均在优秀、良好以上。
经选举,以下优秀裁判文书分别予以展示:陈红承办的(2012)龙行执字第70号行政案件,得分98.2分;韩守华承办的(2012)龙行初字第25号行政案件,得分98.1分;刘永麟承办的(2012)龙民初字第64号民事案件,得分97.2分;陈姝亭承办的(2012)龙民初字第87号民事案件,得分96.8分;刘永麟承办的(2012)龙民初字第517号民事案件,得分96.2分。
通过对院优秀裁判文书的评查,充分肯定了我院审判业务水平和取得的成绩,同时也看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通过这次活动,强化了各庭的业务训练,增强了承办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避免因裁判文书瑕疵而引起的负面影响。达到了优秀法律文书评查的目的,为我院审判业务质量的提高起到了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