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临近,如何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成为热点。近日,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审结了一起农民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一纸判决让没有资质乱发包的多名被告依法承担了责任,农民工谷某对拿到自己那9万余元的赔偿款更踏实了。
2011年4月1日,农民工谷某跟随包工头杨某、马某去一建筑工地做脚手架工作。该工程是一建筑公司承接的,后分包给不具有资质的葛某,没有资质的葛某又将工程发包给不具资质的杨某、马某。当日下午三点钟左右,谷某正在工作,脚下的梁底板突然掉下,谷某随即从脚手架上坠落,致肩胛骨、腓骨骨折及多处外伤。经法医鉴定,谷某的损伤程度构成八级伤残。受伤后,谷某共花去医疗费等九万余元。当谷某要求三方负责时,三方互相推脱,均不愿担责。
2012年11月16日,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杨某、马某赔偿谷某90360.11元人民币;葛某及建筑公司对上述款项互负连带清偿责任的一审判决。
谷某在接到判决书时,激动地握着主审法官王昀的手说:“如果不是龙亭法院考虑到农民工的难处,这么快解决我的案子,今年这个年我都没法过好啊,太感谢王法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