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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让和谐早点签到

——龙亭法院执行法官在立案12个小时内迅速结案

  发布时间:2012-08-15 09:48:52


    8月10日,龙亭法院院长董风艳、主管院长孙照君逐案听取了执行局38件未结案件的工作汇报后,作出执行局需要加大执行力度、每月都要达到均衡结案率的工作指示。为此,执行局全体干警在执行局局长栗庆平的带领下,牺牲周末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力求完成执行工作任务。

    8月12日上午,执行局干警之一赵新敏法官办公室内异常热闹。被申请执行人李某和其家属的情绪都很激动,他们对是否应当归还原告吴某的借款存在很大歧义。原告吴某和被告李某本系恋人关系,李某在和吴某恋爱关系存续期间向吴某借款56000元,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手,于是吴某向李某索要借款,于2012年2月15日诉至龙亭法院,经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应依法清偿到期债务,但法院作出判决后,李某仍不予履行,吴某无奈于2012年8月10日向龙亭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执行局于立案当日下午接收案件、次日上午送交赵法官执行。面对被执行人李某及其家属的激烈言辞和无理要求,赵法官不急不躁,对其耐心劝解,讲解有关法律规定,晓之于情、动之于理,终于使李某及其家人彻底信服。李某的父亲当即掏出56000元交付给法院。赵法官脸上路出欣慰的笑容,迅速电话通知申请人吴某前来取走执行款项。当吴某匆匆赶来时,已是下午三点多钟,一切就绪后,赵法官才发觉腹中早已空空,正咕噜噜叫唤。赵法官交付给申请人的不止是款项,更多的是祥和。

    经过周末两天的奋战,执行局执结18宗案件。执行局全体干警英勇不减、干劲十足,有信心也有能力完成院领导对执行局的工作要求。

责任编辑:陆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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