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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亭区法院48小时内迅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发布时间:2012-08-15 09:35:23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实现均衡结案,龙亭区法院通过每周召开执行工作例会等方式,不断激发执行干警的工作热情,力求圆满完成工作任务。8月12日,该院在48小时内迅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吴某和李某原系恋人关系。恋爱期间,李某向吴某借款56000元。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手,吴某向李某索要借款未果,于2012年2月15日诉至龙亭区法院。该院于6月8日判决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吴某借款56000元。因判决生效后,李某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吴某于8月10日(周五)下午17时向该院申请执行。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将案件执行到位,承办法官赵新敏利用周六的时间着手熟悉案情,确定办案思路,并传唤李某于12日(周日)上午来院。被执行人李某起初以无履行能力百般抵赖,李某的家人又因不知道其借款事实情绪特别激动。赵法官首先进行了耐心劝解,安抚他们的情绪,使他们冷静下来,随后向他们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通过晓之于理、动之于情,终于说服了李某及其家人。李某的父亲当即掏出56000元交给法院。赵法官迅速电话通知申请人吴某于下午15时领取了执行款。至此,这起民间借贷案件在48小时内成功执结。该院法官以勤奋敬业的工作态度践行了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也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赏。

责任编辑:陆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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