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龙亭区人民法院制订《2012年龙亭区人民法院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实施细则》,加大工作力度,全方位多角度使群众了解人民法院为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公正执法所付出的艰苦努力和工作成果,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出台了六项措施:
一是召开学习会议,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各庭室人员对实施细则进行学习,提高干警对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是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思想认识。
二是固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流程。各庭室均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宣传工作并实行责任制,从主管领导到庭室领导,再到专职人员,层层抓落实。实行月、季通报制,即每月、每季度对各庭室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三是细化部门分工,确定目标任务。根据各庭室的业务职能对工作信息、宣传稿、调研课题、案例编报、判决书报送等工作规定硬性指标,制作计划表分解到庭。
四是规定报送范围,采取层报制度。以中央、省、市三级划分确定调研载体、信息及宣传稿采用范围,由办公室、研究室、政治处牵头,负责信息、调研文章、宣传稿的报送,严禁越级上报。
五是突出奖惩措施,纳入年底考核。将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并落实奖惩,对超额完成采用任务的庭室予以奖金奖励,对未按规定数额完成工作任务的庭室根据未完成情况扣除办公经费。
六是严禁弄虚作假,实行责任追究。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若出现弄虚作假、产生负面影响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取消年终评先资格、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