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亭法院法官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成功调解了一批民间借贷案件,十余名债权人的债权全部得以实现。结案后,十余名原告对法官感谢不已,他们联名给承办法官许春艳写了一封感谢信,2月8日,他们一起将感谢信张贴在龙亭法院大门口。
本案中被告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依靠个人关系在2010年5月至8月间,分别向十余名原告借款共计300余万元,承诺2011年5月11日前还款付息。截止2011年10月被告除偿还部分利息外,借款本金及剩余利息一直未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眼看公司马上就要破产原告不得已提起诉讼,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该院受理这批案件后,主审法官许春艳查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后,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过程中许法官主动牺牲休息时间,耐心细致地做好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将其使用的10亩土地及建筑物、附属物转让给第三人,用于偿还原告的债权,原告自愿放弃了部分本金及利息。案件审理期间,被告张某其哥,起诉张某,要求张某偿还债务100余万元。据本案知情债权人反映,张某其哥是为了帮助张某稀释债务,才利用虚假债权起诉张某。许法官为了主持正义,做到案结事了,又多次给被告张某及其哥做思想工作,打消了他们的顾虑,张某其哥自愿撤诉。之后许法官迅速督促其将每个原告的债权分别用网银的方式打入了原告的账户,有效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案件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