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河南省开封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冯铁中、龙亭区法院院长赵洪带领执行局局长栗庆平和办案干警一行,驱车十几公里将10万元执行款送到73岁的执行申请人韩某家中。韩某拉着冯局长和赵院长的手激动的说:“能在我有生之年,看到这笔款,我很满意,很感激你们法院,是你们救了我全家啊!”就此,一起省委政法委巡视组挂牌督办案件在该市两级法院的通力协作下圆满解决。
2000年10月至2003年1月,王某承包了我市一处建筑工程,韩某承包工程中水电安装及排水部分,双方未签定书面合同。工程完毕后,王某拖欠韩某111962元工程款未结。多次讨要无果,韩某遂诉至法院。2007年6月7日,龙亭区法院判决王某支付韩某工程款111962元,但王某迟迟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韩某2007年12月24日申请执行。期间,虽然王某申诉申请被裁定驳回,由于对生效判决始终不服,故对执行工作采取极不配合的态度,他报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想法,多次表示“你法院执行想咋执行咋执行,我和妻子已经离婚了,房子也给她了,我现在没有钱”。后经调查后得知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履行。案件一时陷入僵局。申请人韩某也因此卧床不起,家庭陷入困境。为使案件尽快有个结果,虽然韩某极力阻拦,他的妹妹和女儿还是多次到省法院、市委政法委上访,最终被省委政法委巡视组挂牌督办。
为了尽快帮助韩某一家脱离困境,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冯铁中和龙亭区法院赵洪院长专门召集办案干警听取案情汇报,帮助干警拓宽办案思路,并指定龙亭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栗庆平亲自办理。他带领执行人员一道多次走访申请人、被申请人的亲友,竭力寻找可供执行的案件线索。最终,法院干警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感动了双方当事人,王某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韩某也放弃了部分的权利,双方就10万元的支付数额达成了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开封市两级法院为此付出的巨大努力,赢得了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