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的工作方案》,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考核验收,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确定了包括龙亭区法院等35个法院为2010年度“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并授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2010年8月为进一步巩固全国集中清理执行见活动成果,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了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
该院自去年8月份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以来,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规范执行管理、增强执行公信、深化执行创新,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成绩斐然。据司法统计,该院执行结案率为99.3%,实际执结率88%,执行标的到位率69.6%,当事人自动履行率77.78%,均超过“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规定标准。
领导有力,迅速动员部署。2010年8月22日开封中级法院召开“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动员大会后,该院院长董风艳迅速组织于8月23日召开动员大会。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该院成立了由院长董风艳任组长,副院长李利华、执行局长栗庆平任副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细化实际执结率、执结标的实际到位率、执行结案方式等指标。为保障创建活动顺利进行,该院设立了临时办公室,由执行局局长栗庆平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等工作。同时配齐指挥车一部、警车一部、录像机一台、照像机一台、传真机两台、打印机两台、电脑人手一台、执法摄像仪3台等装备,并结合法警队建立快速反应队伍,制定了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强化管理,规范执行行为。一是加强对清积执行案件的管理,建立执行积案台账。对积件逐案登记造册,并将案件定位到承办人,要求针对具体案情,制定执行计划,限期结案。二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执行工作流程,提高执行案件质量。该院将执行工作从立案到结案的各个环节制度化,实施以节点控制为特征的流程管理制度,并将所有执行案件录入全国法院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络全程动态监督,强化执行人员办案的时限观念和程序观念。严格适用执行异议、复议、异议之诉等制度,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救济权利;完善委托执行制度,切实解决委托执行案件积压问题,提高执行案件质量。
落实责任,加强工作监督。首先,该院及时完善执行工作考评办法,明确责任,把案件明确到包案领导和个人,把创建活动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对争创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执行员予以表彰;对完不成争创活动目标要求的执行员,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发生涉执信访案件的,从执行到审理、立案实行责任倒查、问责。其次,建立“每周一交流、每月一排位、每季一通报”的制度,及时督导案件的进展,同时成立督导员,对各个小组的案件执行情况予以统计并及时汇报,加强对执行案件程序、实体、强制措施审批、文书制作、签发、用印、送达、案宗归档等方面的监督,提高清积案件的结案质量。
注重协调,推进良性执行。为有效提高执行效率,院党组加强了立、审、执相互之间的协调,强调“从源头治理”从立案开始就考虑执行问题,从而使案件审理结束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大批案件都能自动履行,执行案件呈下降趋势,使法院执行工作逐步步入良性循环。同时探索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各人民法庭联手乡镇综治办,在各村选派政治素质较高、群众基础较好、具备基础法律知识的人员担任执行联络员,协助执行法官采集执行信息、开展强制执行、疏导稳控突出矛盾,有效提高执行效率,确保执行平稳。
化解信访,全力清理执行积案。该院重视涉执信访,将做好涉执信访工作作为执行工作的突破口,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出发,党组高度重视,将涉执信访牢牢抓在手中,班子成员齐心协力、共同协助做好包保化访工作。对执行中发现的信访问题,该院建立信访处理、督办、考评、责任倒查制度,强化办案人员化访意识。该院领导对信访案件坚持执行人文化,在执行历程中以报酬本,化冷漠为温情,从情、理、法方面做好当事人思惟事情,大幅度降低了涉执行信访案件,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信访问题。信访案件的停访息诉率达95%以上,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了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