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亭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鲁俊胜有期徒刑徒刑十个月,因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撤销缓刑,数罚并罪。原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撤销缓刑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兰轲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1年5月24日,公安机关迎来来了两名男子投案自首。两名男子都如实承认参与了2010年8月8日北郊福利院工地的寻衅滋事案。
其中一名鲁俊胜说,2010年8月初的一天,他去北郊福利院找赵某玩,得知赵某这段期间一直在跟村里的开发商谈承包土地的活。8号在孙李塘村附近吃早饭时,碰到拿着钢管、钢叉的赵某要去打架,就跟着他一起去了。赵某先是跟开发商谈,没有谈成。赵某就拿出钢管钢叉,围着开发商打。后来有人报警,他就带着赵某一行人逃走了。
另一名兰轲说,开发商那边的人拿了刀、钢管到北郊福利院工地门口将赵某的桑塔纳轿车抬进沟里。他告诉了赵某,赵某一气之下就叫了好几个人,拿着钢管钢叉来到福利院。谈了几句没谈妥,就打了起来。我拿了一根钢管,开始和别人一起围打开发商。听到有人报警,我就跑了。
之后两名罪犯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就来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了。
法院认为,两人同赵某等人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罪。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