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速裁庭许春艳法官通过深入社区街道巡回调解,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妥善化解了双方当事人十几年的矛盾。
原告张某1989年经人介绍与被告时某认识,并与1991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现年17岁。张某诉称由于婚前双方感情基础较差,婚后夫妻感情一般,加之时某不善言谈,少言寡语,导致双方互不沟通,自1995年至今双方分居达十六年之久,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现提出解除与时某的婚姻关系。
该院速裁庭许春艳法官受理此案后,经多次通知,时某拒不到庭,许法官考虑到时某拒不到庭有其原因,于是便到其住处进行现场调解。调解中时某一语不发,头也不抬的呆坐在床上,时某的父母表示,其儿媳张某孝顺、贤惠,儿子确实没有尽到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责任,认为儿媳和儿子多年分居,且相互不沟通;这样名存实亡的婚姻,如果在维持下去,耽误儿媳青春,对儿媳很不公平。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许法官依据法律对时某耐心的讲法析理,对本案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经调解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原告张某自行抚养。
据了解龙亭法院自成立速裁庭以来,通过最大限度地简化民事诉讼程序,有效地节约了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的有机统一。同时全方位贯彻“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原则,推行以法理促调解、探索以感情促调解、倡导以互利促调解、强调以时机促调解,调解结案率不断上升,达到“案结事了”、“息诉止争”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