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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龙亭法院组织学习法院文明用语

  发布时间:2011-09-19 10:08:10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塑造人民法官的良好职业形象,近日,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认真组织学习最高院发布的《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

    加强法院文明用语的学习是该院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该院党组成员一起带领全院干警进行了学习,将文明用语印成小册子分发到每个人手中,要求全体干警要把文明用语基本规范熟记于心,并运用到工作实践中,使文明用语入脑入心。在工作中要求对待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做到称谓恰当、语言得体、语气平和、态度公允。根据不同对象的实际情况,必要时应当把法律语言转换成符合法律规定的群众语言,让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清楚明白地参与诉讼。避免盛气凌人、语言生硬、态度粗暴,防止因用语不当对司法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

责任编辑:陆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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