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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龙亭区法院成立简易案件速裁合议庭并出台流程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09-06 09:15:48


    为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审判资源,龙亭区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参照省、市两级法院的审判流程管理的规定,成立简易案件速裁合议庭,并出台《简易案件速裁合议庭案件流程管理办法》。

    该院成立简易案件速裁合议庭(简称速裁庭),设在审判中心,由三名审判人员及五名辅助审判人员组成,专司简易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民事案件立案后,除发回重审案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再审案件及其它经主管立案庭的副院长准许后不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外,一律由立案庭转交速裁庭人员办理。速裁庭审理案件坚持以调解为主,判决为辅的审理原则,一般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自立案之次日起一个月内结案。超过一个月不能结案也没有移交处理的,由速裁庭继续审理。如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能在一个月内结案的,可以将诉讼材料退转立案庭,由立案庭另行分案,审理期限连续计算。诉讼文书由合议庭负责人签发。

    速裁庭通过设立专门的审判流程,最大限度地简化民事诉讼程序,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为法院摸索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诉讼制度提供了有益探索。

责任编辑:陆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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