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9-27 13:29:54
为推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有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支持和鼓励创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封中院评选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
裁判结果
本案由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瞿某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瞿某乐认罪认罚,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从宽处罚并可适用缓刑。据此依法对被告人瞿某乐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典型意义
使用假冒线控器会给电子产品、整机系统的质量和可靠性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大大增加维护成本,降低了产品的可靠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更侵犯知识产权,破坏创新生态。本案是典型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知识产权,造成了严重的名誉及经济损失。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积极引导知识产权权利人与被告人达成民事和解,高效一体解决民事赔偿问题,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利救济提供便捷通道,全面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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