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由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引发的多年信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悉,2006年8月,开封中院对赵某超与王某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做出判决,判决包括对王某立的刑罚处罚及附带民事赔偿170725.6元。
因王某立一直在监狱服刑,该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始终未能执行到位,致使赵某超十几年来反复赴省访、进京访。
十几年的信访过程中,龙亭区法院干警宋付振同志及其他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从法理、情理等多方面对赵某超做工作,逐渐获得了赵某超的信任。
此后多年,龙亭区法院干警经调查走访,发现王某立家庭确实困难,王某立父亲患有脑血管疾病,常年吃药,家中紧靠其母亲打零工维持生计。
而赵某超本人亦无稳定的经济来源,在失去孩子赵某栋(本案被害人)后,家中还有幼年的孙子需要抚养,其经济情况更是雪上加霜。至此案件又陷入僵局。
2024年10月份,赵某超再次信访,龙亭区法院执行局长司文娟同志接访后,与干警宋付振同志从各方面从中协调,王某立母亲鲁某云向法院承诺愿意于2024年12月31日前再支付给赵某超8万元。
法院干警将该情况反馈给赵某超,赵某超同意王某立家属再支付8万元后,也不再主张其他费用,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可视为全部履行完毕。
2024年12月12日,赵某超与鲁某云如约来到本院,鲁某云逐个从怀中拿出尚有体温的8万元现金,尚未开口,已眼含热泪,充满了辛酸和风霜。而赵某超在多年后的今天亦已满头白发、尽显沧桑。
面对这8万元现金,鲁某云称该笔钱款系其从银行贷款而来,话语中充满了不易。
法院干警在院督察室同志的监督下将该笔款交付给赵某超。赵某超当即表示,双方就本案再无纠纷。
至此,一起历时十多年的信访案件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