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亭区位于开封市中北部,1956年建区,2005年进行区划调整,因著名古建筑“龙亭”而得名。现辖2个乡(北郊乡、柳园口乡)、4个办事处(北书店办事处、午朝门办事处、大兴办事处、北道门办事处),共有44个行政村、13个社区居委会,总面积91.51平方千米,人口16.15万人,人均GDP 55895元。
龙亭区人民法院的前身是开封市人民法院第四区分庭,建立于1953年8月,1954年6月第四区分庭撤销,1957年11月建立龙亭区人民法庭。1960年8月龙亭、鼓楼两区合并,龙亭区人民法庭撤销,1961年6月龙亭、鼓楼两区重新分开,恢复龙亭区人民法庭建制。1968年1月并入龙亭区军管组法院组,1973年3月市军管会撤销后,恢复开封市人民法院,同年6月建立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龙亭区人民法院正式成立。建院初期,内部未设庭室,1976年10月以来,根据审判工作和法院建设的需要,建立了相应的机构。
目前,龙亭区人民法院设置内设机构8个: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督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现有正式在编干警68人,其中员额法官19人。
历任院长:刘梦珠、高润才、庞树田、李良民、宋航林、冯宪宽、赵洪、董风艳、马中东
历任副院长:刘梦珠、付明聪、高润才、朱天广、冯宪宽、赵研明、王峰岚、张忠、王巧凤、李宝金、刘建庄、胡平、谷景良、郑永强、焦世峰、李利华、程向辉、王昀、孙照君
现任院领导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院长宗振宇:主持法院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永生:主持本院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审判(行政审判)、执行、信访维稳、党建群团、干部人事、宣传教育、审务督察工作。
党组成员代乔鹏:负责审判管理、诉讼服务、多元解纷、人民法庭工作。
党组成员、副院长彭超峰:负责民事审判、后勤保障、政务管理工作。
党组成员张碧薇:负责刑事审判、法警、研究室工作。
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郝杰:分管派驻纪检监察组。
近年来,龙亭区人民法院在龙亭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推进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