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新闻摘要

龙亭区法院:“执行110”持续发力切实保障胜诉权益

发布时间:0000-00-00 00:00:00


    近日,开封龙亭区人民法院再次发挥“执行110”快速反应机制优势,精准发力,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2004年5、6月份,被执行人吕某某从申请人张某某处购买水泥,拖欠水泥款未能付清。2023年3月,经两级法院终审判决,被告吕某某应支付申请人张某某水泥款22406.88元及逾期损失。

    判决生效后,吕某某并未按照已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法律义务,张某某向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吕某某送达了相关文书,并告知吕某某不履行判决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吕某某表示,因自己在其他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没有执行到位,所以自己也没有钱支付给张某某,另外,对生效判决书也有意见,还打算申请检察院抗诉,并且自己名下也没有任何财产,想怎样就怎样。此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吕某某住处,均未能找到被执行人,线上线下也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24年5月21日,“执行110”干警接到线索电话迅速出警,成功将“消失”已久的吕某某带回法院。执行干警通过聊天、劝解、释法明理..... 吕某某始终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只同意每月支付给张某某2000元。执行干警赵新强看劝说无效,对吕某某拟作出15日拘留决定,吕某某看到执行干警动了真格,一改自己强硬态度,急忙打电话让家人送钱。最终,其家属送至法院现金10000元,当事人双方就剩余欠款达成和解。

    案件的成功执结,不但得到了申请人的高度认可,还彰显了龙亭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的力度、速度,以实际行动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阳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13548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