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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释法明理的感想

  发布时间:2011-08-04 09:10:22


    以前总认为对当事人耐心讲解法律,解释判决和处理结果是国家的亲民政策,一种政治手腕,并不觉得对我们的法律建设和法律进程有多大的关系。而在实践中基层的百姓似乎倾向于信赖法官的内心确信和自由心证,希望法官相信自己所说的而忽视证据和程序正义。在工作中经常会看到当事人以自己身处的环境而形成的生活经验,固执的并不听法官说程序、证据以及对法律的解释等等。虽然自己并没开始办案,但有时还是很不解要求释法明理的意义何在?

    可是在最近开始感到法官办案中“释法明理”的重要性。一是在江平教授的书中看到新中国成立后我们法律建设的过程,更深刻的感受到了我国法制建设基础的薄弱。二、一系列被舆论推上风头浪尖的“药家鑫案”、“赛家鑫案”是否死刑成为公众与法律人争辩之地,虽说法律公正审理不应当受民论干扰,但我们又尊重中国发展的实际。三、是在很多优秀法官中看到他们对“释法明理”的努力和得来的当事人认同。这些都让我意识到“释法明理”,让公民懂法,可以在实践中培养公民法律意识,不仅仅从根上解决了矛盾,减少了上访隐患,而且能够在我国国民综合素质不高的情况下提高国民的法律素质,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和进程打好基础。

    在实践中要想达成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必须要把“释法明理”渗透到各个法律程序中。如我院现在实施的“判后释法”。在具体运用“释法明理”的需要我们对当事人认知的理解,需要我们对当事人有足够的耐心,需要我们与当事人相处的智慧,而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有为民解忧的平凡的心。像毛义权法官所说的“ 相比荣誉,我更愿意品尝成功结案且无错判的那份甘甜。”这句话读一次感动一次,为那颗不为所报只为公正的平凡而安静的内心所感动。

  而我也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法律知识,不断深度探究法律理论,同时提高自身修养,为“释法明理”打下良好的基础。以平静的内心去实现自己的法律理想,为法治建设提供微薄的力量。

责任编辑:陆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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