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一起罕见的特殊民事案件,主审法官张华洲利用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亲情成功调解了这起积怨很深的原告王某诉被告雷某丧葬费纠纷案。
被告雷某丈夫于2009年8月19日因肝癌病故,雷某拒绝为其办理丧事,其弟即原告王某及家人为雷某丈夫办理了丧事,丧事所有费用共计25000余元,均有其弟王某垫付。事后王某多次向雷某索要丧事垫付费用,但雷某拒绝支付,王某随诉至本院。因本案涉及的丧葬义务及费用到底应由谁承担,法律并无明文规定,案件处理一时陷入僵局。但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拒绝调解,并称处理不公要上访而不上诉。
主审法官张华洲为使案件能够彻底得到平息,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张法官在交流中得知王某起诉并非完全是为了要钱,而是为了让自己的侄女—雷某的女儿(正在上大学)明白王家的苦衷,要与侄女保持亲戚之间的联系。张法官在得知这一深层原因后,及时制定了以亲情为主导的调解预案,根据预案对原告与被告双方分别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并不惜牺牲自己的周末假日。经过长达一个多月的调解,终于将王某及家人和雷某之女一起邀请到法院,并请了雷某丈夫生前所在单位领导,针对王某与雷某之女之间的亲情关系进行了调解劝说,在亲情的感化下双方最后泣不成声,王某考虑雷某之女正在大学就读需要一定的费用等诸多原因,最终放弃了对雷某的诉讼请求,该案被成功调解,化解了第一起罕见的特殊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