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亭区人民法院为了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最大限度的预见和防范案件审判、执行阶段的不稳定风险,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及时预警、应对和化解,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敏感案件是指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法律适用难度较大的案件。包括政治敏感类案件、政策敏感类案件、社会突发事件案件、社会热点类案件等。
二、上述案件立案后,积极利用各种平台的大数据监测预警进行风险评估。如果存在风险,进行排查处理。
三、案件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按照涉诉案件的性质、紧急状况、行为方式、形成规模、激烈程度和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与影响等因素,分为无风险、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等情形。
四、评估防控程序:立案人员应当按照预警评估范围、评估内容对相关案件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立案风险甄别、风险防控、四类案件监管平台等大数据平台预警案件出的风险进行初步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情况,在系统内注明简要案情、风险等级、评级理由和已采取的措施,并随案卷一并移送业务庭室,为下一步的审理工作打好基础。
五、全体干警要积极防范风险,化解矛盾。要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诉讼调解工作,要因人制宜,多策并举,采取法治教育、思想疏导、心理咨询、司法救助、依法惩处等多种形式,力争达到防范、处置、稳控与息诉四者的最佳结合。
六、加强风险防范意识的教育与培训机制。通过教育与培训,促使全体干警要时刻树立风险意识,而且要掌握防范重大敏感案件风险评估的相关技术要领,提高防范办案风险的综合能力与业务水平。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