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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亭区法院执行“110” 让老赖无处遁形

发布时间:2023-04-12 08:57:24


    陈某诉刘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令刘某某退还陈某租金、装修费用并支付违约金共计39000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某拒不履行,陈某向龙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查找不到被执行人,执行案件于2021年1月15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4月6日上午8点,申请人陈某拨打龙亭区法院“执行110”接警电话,称其在郑州市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某行踪。龙亭区法院“执行110”闻警而动,由法警队队长刘国胜带领三名法警即刻奔赴郑州,最终在一超市内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某,并于当天上午11点将其拘传到龙亭区法院。

    保障民生,正在执行

    被执行人刘某某被拘传到法院后,态度冷漠,面对执行干警询问其准备如何还款时,默不作声。执行干警耐心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工作,最终在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前,被执行人刘某某迫于压力,于当天下午6时偿还了全部欠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纸上权利”   兑现成“真金白银

    执行“110”工作机制是龙亭区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举措,也是“豫剑执行”专项行动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的重要抓手。下一步,龙亭法院将继续深化和完善该项制度,“全天候”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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