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规避执行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四面联动推进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成效明显。截止7月6日,我院上报案件27件,执结22件,执结率达81.48%,执结标的达93.50688万元。
一、党组重视、领导带头。我院严格执行市中院规定,确定领导小组,制定“一对一”责任制。院党组先后三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执行工作,对执行案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领导包案,责任到人,限期结案。各党组成员狠抓落实,紧紧抓住执行率不放松,使执行工作始终处于快速高效运转状态。
二、准备充分、注重宣传。在召开“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动员会后,我院注重宣传,营造声势。1、悬挂条幅,张贴标语扩大反规避执行活动的声势。2、在条件简陋的情况下“以勤补简”,制作活动宣传版放置于我院大厅,并不断更新版面内容。3、通过我院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反规避执行活动的开展情况。通过持续不间断的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逐步形成全社会支持法院治理规避执行行为的良好势头。
三、审执联动、推动执行。我院注重从源头上抓好执行工作。1、为解决“执行难”,提高执行率,我院审判中心狠抓审判质量,力排各种干扰,做到裁判公正高效,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清楚,能够从容、正确对待和接受裁判结果,尽量减少、减小争议。2、不断拓展思路,加强执行与审理的衔接,在判决书后附《履行裁判文书告知书》,使当事人了解恶意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为案件在执行阶段顺利解决清除障碍。
四、和谐执行、成效显著。我院在执行中以思想工作为主,强制手段为辅,在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被申请执行人的基本生活,确保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既能较好履行又不发生矛盾激化。同时在执行过程中坚持人文执行、和谐执行,要求全体干警注意说话口气和工作方法,耐心释明法律,做到尊重人关心人体谅人,确保当事人与执行人员之间不发生较大矛盾,杜绝执行不当导致的突发事件发生。我院至今执结案件22件,其中19件以和解履行完毕的方式结案,和解率高达70.87%,不但继续保持了执行率的较高水平,而且为今后人文执行、和谐执行走出了一条新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