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亭区人民法院被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授予“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荣誉称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龙亭区法院认真落实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办理赵某某涉黑相关案件2件18人,专案组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创新推出的疫情常态化庭审模式,被省扫黑办作为样板在全省予以推广。
龙亭区法院将以此次表彰奖励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