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规避执行活动开展后,我院根据开封中院的要求,确定了领导小组,制定了“一对一”责任制,每位党组成员对应一位执行工作人员,并对其所承办的案件承担责任。截止6月10日,董凤艳院长负责、栗庆平局长承办的案件和纪检组组长霍建国负责、赵新敏承办的案件均已全部执结,“一对一”责任制带动我院执行工作高速前进。
责任制确定后,我院党组召开了专门会议,要求每位党组成员对负责的案件切实做到督促、指导工作,把制度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董凤艳院长对其所负责的案件,组织承办人栗庆平局长、主办法官分析案情、商讨对策,重新梳理执行线索,认真制定执行预案。并针对个别情绪大的被执行人董院长亲自一一进行谈话,讲明法律 ,耐心、细致、反复做思想疏导工作,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使被执行人基本上都能履行义务而结案。霍建国组长与承办人认真分析案情,加大查询力度,找准案件突破点,在掌握执行主动权的同时对被执行人做工作,使案件顺利执结。其他各党组成员积极组织、指导承办人执行案件,达到部分执结完毕。
我院在“一对一”负责制下,推进人文执行、和谐执行,通过执结案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隔阂,做到执行不忘稳定,带动我院执行工作稳妥地高速前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