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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送来执行款 雇员得以救命钱

  发布时间:2011-06-23 16:31:58


    龙亭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坚持主和解促和谐。2011年6月23日,王某的父亲从我院执行局局长栗庆平的手里接过13万元的执行款,激动的说:“太感谢执行法官了,我儿子得救了。”

    此案发生2008年4月2日,申请人王某在被执行人李某所承包的建筑工地上从事具体建房工作,在作业时从房顶摔下,其受伤后被送往本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因伤情严重六日后转至解放军155医院。后经司法鉴定:胸髓损伤,三肢瘫,大小便失禁,构成1级伤残,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多次协商未达成协议而诉讼到法院。

    本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未给付一分钱。申请执行人王某于2009年6月4日申请执行立案后,执行人李某对我院所作出的判决提出异议,我院依法中止执行并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2009年12月21日王某申请恢复执行。执行人员多次去被执行人家中,却不见李某踪迹,在银行进行司法查询亦无任何存款。在2011年2月,在执行人员的多次寻访中终于找到了李某,执行人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协商无果。

    面对申请执行人王某是1级伤残病在床上急等钱治疗,而被执行人段李某却无财产可供执行,使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执行人员经过经过多次讨论分析案情,寻找执行突破口,制定多种执行工作方案,同时耐心细致的做被执行人李某思想工作,希望全力配合法院工作,多方筹集资金尽快将执行款落实到位,早日让申请执行人王某住院治疗。经过执行人员辛勤工作,当事人的多方努力,终将13万元执行款落实到位,真实感人的场面就出现在文章开头一幕。

责任编辑:陆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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