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亭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调解后,原告对法官感谢不已,给法官送上了一面锦旗。
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于1992年11月7日登记结婚。原告曾于2004年起诉至原开封市郊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经法院调解和好。后来,原告以被告经常对其打骂,夫妻感情却已破裂为由,又向本院诉请离婚,本院于2010年7月7日判决不准离婚。判决后原、被告仍未和好,原告又起诉至本院,要求离婚。
承办人法官王培霞主要负责这个案件,接到案件后,她主动联系当事人家里人,亲自到被告家中送达应诉手续、了解情况。经历了一次调解一次开庭之后,在第二次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当事人对此非常满意,并送了锦旗,"为民解忧,公正执法"八个字不仅深深地印在锦旗上,也深深印在人民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