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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龙亭法院“放水养鱼”式执行 服务“六稳”“ 六保”支持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0-10-12 15:56:09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把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作为落实好“六稳”“六保”工作的落脚点,努力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切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用实际行动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案情简介 

   河南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开封市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A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龙亭区人民法院依据生效判决依法对位于开封市十大街的抵押厂房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成交后,案外人开封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B公司)拒绝腾空涉案厂房。买受人河南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无奈之下,向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创新举措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机器设备拆卸安装施工繁琐、耗时较长,且开封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B公司)与开封汽车企业合作广泛,强制腾房势必造成企业停工停产,影响巨大容易增加社会不稳因素,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渠秀敏没有简单就案办案、直接执行。渠秀敏深入企业详细了解了生产经营情况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执行和解工作,并邀请涉案厂房所在地街道和投资服务局领导参与协调工作,在坚持“涸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的理念下,开诚布公的讨论案件解决方法,最终成功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签署租赁协议。在有效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又为疫情影响下濒临破产的企业复产复工创造条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典型意义 

   如果说依法执行、规范执行是不可逾越的底线,那么善意文明执行则是执行工作更高的价值追求。龙亭区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将“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保护经济司法理念融入到案件实践中去,将“涸泽而渔”变为“放水养鱼”,充分运用执行和解等方式,拓宽企业债权实现渠道,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企业发展,努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高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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