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为人找工作 骗财五万被判刑
作者: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郝杰 发布时间:2011-05-24 08:43:57
近日,龙亭区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判处张建军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9年12月4日,张建军以给杜欣瑞的儿子安排工作为由,诈骗杜欣瑞现金5万元整。
本院认为,张建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杜欣瑞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陆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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