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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耍赖拖欠工程款 法院查封房产强势执行

  发布时间:2019-08-27 08:59:11


    8月13日,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强力出击,通过强制查封被执行人房产的方式,顺利执结了一起承包人拖欠工程款案件。

    据了解,2017年5月,白某因承包工程需要从王某处购买混凝土共计184521.5余元。在供货完毕后白某因自己资金困难,遂与王某达成借款协议:约定王某向白某借款184521.5元,借款期限一年,利率为月息0.2%。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向白某催还借款,但白某均不予理睬。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某将白某诉至龙亭区人民法院,请求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龙亭区人民法院经审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被告白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王某借款本金184521.5元及利息。但是判决生效后白某依然迟迟不予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的王某遂于2019年7月向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白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失信风险告知书。但是,被执行人白某依然“不为所动”,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随后在对白某的财产信息进行查询的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虽无存款可供执行,但其在龙亭区某小区有房产一套。为督促被执行人白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在多次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均无结果后,依法向开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协助查封白某名下房产。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又严肃告知被执行人白某,若仍一意孤行,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法院下一步将采取拍卖查封的房产等强制措施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胜诉权益。在法律的威慑下,逃避执行无望的白某,立即同意还款。

    8月14日上午,白某一次性将该笔欠款和利息归还王某。至此,本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张文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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