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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纠纷不止 法官调解定纷止争

  发布时间:2019-08-08 09:48:29


    8月6日,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通知申请执行人孙某来法院领取执行款126100元,至此这一持续了三年的婚姻纠纷案件终于画上句号。

    原来,原告曹某和被告孙某于2012年9月9日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经济问题一直纠纷不断,原告曹某多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鉴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龙亭区法院最终依法判决解除原告曹某与被告孙某的婚姻关系,婚生子小曹由原告曹某抚养,被告孙某每个月支付抚养费600元。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套归原告曹某所有,曹某补偿孙某118000元的房屋价值款和8100元的房屋评估费。

    判决书生效后,曹某迟迟未向孙某履行生效判决书明确的支付义务。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孙某于2019年6月向龙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在依法向被执行人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及失信风险告知书后,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中曹某坚持认为在法院判决自己支付给孙某118000元的房屋价值款和8100元的房屋评估费的同时,法院也判决孙某向我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一个月600多元,这样十几年算下来,两相抵消也差不多了。但是被告孙某明确表示拒绝这样的支付方式。

    8月5日,执行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执行法官在对曹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同时,耐心劝解曹某多考虑一下夫妻情分和孩子以后健康成长需要的良好和谐环境。最终经过执行法官锲而不舍的耐心调解,认识到了自己错误的曹某,当场履行了对房屋价值款和评估费的支付义务,并得到了申请人孙某的谅解。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张文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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