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往往伴随着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但是夫妻关系的破裂往往会给执行工作带来一些难题。7月12日,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成功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此案中张某和谢某系自由恋爱,双方于2000年7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二人育有一子一女,但是夫妻感情一般。2018年2月,女方谢某向龙亭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龙亭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儿子张某文由张某抚养,女儿张某静由谢某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婚后所购房屋一套归二人共同所有,如出售,所得价款由双方平分。
调解协议生效后,谢某并未按照生效调解书明确的内容履行义务,无奈之下的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特殊关系,执行法官在基于生效调解内容的基础上,多次对双方进行耐心劝解。2019年3月,双方商定涉案房产作价60万元,由谢某支付给张某30万元,张某同意放弃另一半房产所有权。因谢某暂没有全部履行的能力,故先行给付15万元,剩余房款于2019年5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
至此,该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顺利达成和解协议。可是谁知谢某并未在约定时间内向张某给付剩余房款15万元,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某向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案件恢复执行后,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努力缓和双方当事人关系,多次联系谢某,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及拒不履行严重后果的同时,及时将谢某独自抚养女儿且身患重疾的生活现状反应给张某,劝解张某多考虑一下夫妻情分和孩子以后健康成长需要的良好和谐环境。
经过执行法官锲而不舍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再次达成和解协议:张某自愿放弃5万元,同意由谢某给付10万元后即可结案。7月12日,谢某向张某支付了剩余房款10万元,至此,双方案结事了,别无纠纷。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再大的困难,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都不会望而却步。他们不仅以执结案件为目标,更以彻底化解矛盾和纠纷为使命。当看到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最终握手言和的样子,执行法官心里充满了温馨和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