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连续利用周末突击执行行动和一系列高压执行手段,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2016年4月,被告田某承诺将某小区B段约1.5万平方米的工程交由原告王某、宋某二人施工,原告二人向田某缴纳了35万元工程保证金,田某出具收到条一份。但是,随后田某并未将涉案工程交付给原告施工,也未将原告缴纳的保证金及时退回。2017年8月,被告田某向原告承诺将35万元保证金及利息在2017年11月1日前还清,如有超期另加违约金10万元,承诺书签订后,被告田某却拒绝还款,无奈之下,原告向龙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田某自愿于2018年4月30日前给付原告保证金20万元,剩余保证金及利息于2018年6月30日前结清。利息以欠付本金为基数,从打款之日起计算至2018年6月30日止,按照月息二分的标准支付,如有违约,被告田某应另外支付原告违约金10万元。调解协议生效后,田某再次失信,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向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得到受理。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向龙亭区人民法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本院终结执行。随后,被执行人田某未完全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案件恢复执行,龙亭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田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后,田某的三位朋友为其提供担保,双方再次达成和解协议。执行法官也多次督促田某及三位担保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是田某等人依然迟迟不予履行。
2019年5月19日,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利用周末时间主动出击,成功找到田某及担保人后耐心的释法明理,明确告知田某等人如坚持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会采取更为严厉的惩戒措施。在法律的威慑和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田某等人当场履行28万元,并积极与申请人协商一周之内将余款履行到位。
5月25日,被执行人田某如约将剩余执行款17万元全部履行完毕。至此,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