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成功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在得知自己的丈夫被法院司法拘留后,被执行人孙某的妻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帮助丈夫支付了拖欠的劳务报酬,并与申请执行人陈某达成了和解协议。
2017年8月,原告陈某经人介绍到周口市某小区为被告孙某提供劳务,双方约定每个工320元。陈某干完49个工后工程完工,孙某为陈某出具欠条一份,写明欠款14000元。随后,陈某多次讨要均无结果。2019年2月,陈某向龙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龙亭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孙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陈某14000元。判决生效后,孙某依然拒绝履行支付义务,无奈之下的陈某向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孙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孙某,耐心做其思想工作,督促其尽快履行支付义务。然而孙某依然态度强硬,拒不履行。在“四查”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孙某处以15日的司法拘留。
得知自己丈夫被法院司法拘留的消息后,5月14日上午,被执行人孙某的妻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积极争取申请人陈某的谅解,并按照生效判决书的内容当场履行完毕。至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