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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打人拒赔偿 面临拘留忙履行

  发布时间:2019-05-17 09:57:09


    5月14日上午,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一直坚持拒不履行的失信被执行人郭某在面临司法拘留时,立刻通知家人履行了赔偿义务。

    2018年9月,饮酒后的郭某和同住一个小区的周某因一些琐事发生矛盾,随后双方发生撕扯。在撕扯过程中,郭某导致周某胸部、头部、颈部等多处受伤,周某住院治疗十一天,花费医疗费 8456.65元。周某出院后,向郭某讨要赔偿,但郭某态度恶劣,坚称周某身上的伤是其本人造成的,自己不应出任何费用。多次协商未果后,周某选择拿起了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郭某诉至龙亭区人民法院。

    经审理,龙亭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郭某赔偿周某各种费用共计8456.65元。郭某不服,上诉至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之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郭某仍坚持认为周某身上的伤与自己无关,甚至污蔑派出所处理此事时有失公允。周某为了讨回自己应得的赔偿款,向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执行法律文书。要求郭某在收到通知3日内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周某赔偿款8456.65元,并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但是郭某依旧态度嚣张,明确表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5月14日,龙亭区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此时的郭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赶忙电话通知自己家人送来了赔偿款,诚恳的向周某道歉并取得了他的谅解。周某拿到了应得的赔偿款后,表示谅解郭某的行为并出具谅解书一份。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张文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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